推薦認證機構:北京三星九千認證中心
認證領域: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認證人員:周建榮(組長)
黃英、鄭銀君、夏鵬、周江惠、張吉濤、白連慶
一 案例發生的基本情況
受審核組織名稱:***有限公司井下作業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審核準則: 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 ;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GB/T 28001-2011/OHSAS 18001:2007
認證范圍:井下作業、陸上鉆井工程施工及相關技術服務;油管加工與修理;特種車輛作業服務。
審核領域、類型:QMS/EMS再認證;OHSMS初審二階段。
審核時間:2019年8月5 日上午 至 2019年8月10日 上午
二 該案例發生的背景及主要過程
**公司是中石化下屬井下作業專業化公司。為石油勘探開發提供井下作業施工及相關技術服務的。
本次是QMS/EMS再認證審核、OHSMS初審二階段審核,審核了公司領導層,9個機關職能部門,2個機關直屬單位,7個下設機構及所屬基層單位,4個下設單位(項目部)及所屬基層隊。
井下作業內容包括“修井、試油、測試、壓裂酸化”等,涉及高溫高壓、井架起放等高風險作業環節,作業風險程度高。因此,在審核過程中關注企業對高風險作業危害管控的有效性。
三 主要的審核發現、溝通過程
2019年8月7日,審核員在稠油試油工程部進行現場審核,對井下作業施工過程控制進行審查,抽到《許可號20190125-001破土作業許可》票,填寫的作業內容為墾西104側井架起放作業,追溯到墾西104側當天的井下作業報表,工作內容是井架起放作業。所開具的作業許可票不符合中石化油工安〔2018〕68號《石油工程公司井筒工程作業許可管理規定》的要求;依據破土作業許可識別的安全預防措施,不具針對性,不能正確指導和防范井下起放作業危害。
審核員就作業許可管理問題與稠油試油工程部經理等相關人員進行溝通討論,并在與公司領導層溝通中進行詳細的反饋。
1.識別的安全預防措施與作業內容不對應,不能有效控制作業危害
井架起放作業是指各類鉆機、修井機井架起放作業,屬于高風險作業。中石化對井架起放等18種對作業人員人身存在潛在的高安全危害的作業過程,實施作業許可管控,均有固定的作業許可證格式,所需識別的安全預防措施是有針對性的。
井架起放和破土作業其工作內容、工作環境、使用的設備和參加的人員不同,現場作業危害不一樣;安全措施也會有所不同。針對不同的作業內容,應識別相對應的預防措施。
使用破土作業許可所識別的安全預防措施,來預防井架起放作業危害,安全預防措施識別不正確,措施無法落實,如果發生作業危害,就不能進行有效的控制,將直接導致事故的發生。
2. 責任心不強,履職不到位,作業許可管理流于形式
中石化油工安〔2018〕68號《石油工程公司井筒工程作業許可管理規定》對作業許可從申請、審批、HSE異體監督等工作職責和工作程序均有詳細的規定。
1)許可申請人,在作業前查看現場和環境狀況,落實作業人員,把作業許可基本情況填入作業許可證。
2)批準人,審核風險評估結果及風險消除、削減、控制措施,確保滿足作業要求;作業前,
到工作區域進行現場檢查,確認與作業有關的“設備設施、工具和材料準備,人員資質、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等安全措施得到落實。
3)現場HSE異體監督,確認作業許可流程正確、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并對確認結果簽字,作業許可證生效。
但現場審核中所查到的作業票從申請、審批、監督、現場檢查到簽字確認各環節,均未發現作業內容和作業票不一致,未能及時的整改。
現場與相關責任人交流,詢問對開具作業許可證的目的、工作程序、關鍵控制點等理解和掌握情況,回答不清晰,掌握不全;申請填寫不認真,安全預防措施識別不嚴謹;相關責任人在申請填寫、審批把關、異體監督、現場確認中履職未到位,簽字確認走過場,管理流于形式。
3.未將作業票管理納入日常檢查必查項目,有針對性的檢查缺位
經與工程部HSE監督和管理人員溝通交流,抽查相關的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出在基層、出在現場,是基層隊過程控制出現了問題,但工程部作為管理部門,在單井開工驗收、過程QHSE檢查中,未將作業票管理納入日常必查項目,進行有針對性的檢查;公司QHES督查也未將作業許可納入必查項目,對高風險作業環節的作業許可管理針對性檢查出現缺位。
四、不符合報告及改進措施
1.不符合報告
發現部門: 稠油試油工程部
提供許可號20190125-001破土作業許可票,作業內容井架移位,作業票與作業內容不一致。
不符合GB/T 28001-2011標準4.4.6條款“組織應實施并保持適合組織及其活動的運行控制措施”要求。
2.原因分析:
對開具作業許可證的目的不清楚,控制環節不掌握,安全意識淡;
作業許可證管理人員責任心不強,履職不到位;
工程部未將作業票納入日常檢查必查項目,有針對性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3.糾正和糾正措施:
稠油試油工程部召開生產會議對審核組開具的不符合和問題項進行通報,主要領導組織原因分析并提出整改要求;
稠油工程部組織各基層隊進一步組織學習中石化油工安〔2018〕68號《關于印發〈石油工程公司井筒工程作業許可管理規定〉的通知》文件,提高對文件精神的理解、掌握,加強責任心,按規定程序開展作業許可申請、審批、監督管理;
將作業票管理納入日常檢查必查項目,開展有針對性過程檢查、督查;落實責任考核,提升管理人員履職能力,避免同類問題再次發生。
五、效果跟蹤
審核組對不符合整改進行書面驗證,并進行了后續跟蹤,抽樣了公司部分單位許可證的簽發、檢查、考核等證據,認為原因分析、糾正和糾正措施是符合實際的,通過不合格的整改對企業管理和管理體系建設起到一定的推進作用。
強化了對作業許可目的的認識;企業組織相關層級的學習、貫徹,使得作業許可使用、審批、監督人員加深對規定要求、工作職責、工作程序、管理細節的理解和掌握,對目的再認識,增強了相應的管理自覺性。
強化了過程針對性檢查;
公司、工程部在后續的QHSE檢查過程中,將作業票的檢查納入日常檢查和公司督查必查項目,及時發現、及時整改;依據公司制度進行相應的考核,促進相關人員強化責任心,逐步杜絕管理流于形式的低老壞。
以點帶面,推進和提升了體系建設
針對審核發現,公司經理要求各單位認真組織原因分析,舉一反三,落實整改;對共性問題、典型問題和不符合項,要求職能部門從管理制度入手,針對性的制定出糾正措施,開展專項整治,避免再次發生。
后續審核組長跟蹤整改效果,抽樣了部分許可證的簽發、檢查等證據,符合文件規定,整改是有效的。此次審核達到了以點帶面,提高認識、規范管理的目的,推進和提升了企業的體系建設。